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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南厂区环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环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一期八巨南厂区内
规 模:本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新增用地,围绕环保安全整治提升要求和节能减排的目的,对年产1000吨阿昔洛韦、300吨氯吡格雷、1000吨氟苯尼考项目及废水废气治理能力等安全环保方面进行适应性改造。其中对阿昔洛韦项目废水处理进行升级改造,改造过程会产生907吨甲酸副产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工艺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污水站废气、厂区无组织收集废气等。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废水等。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循环泵、真空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残渣、废水处理污泥、废盐、废催化剂等;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1、废水治理:二期项目高盐废水经“蒸发析盐”预处理;卤代烃混合废水经“气提”预处理;高浓度废水经“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沉淀”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厂区内其他低浓度废水汇合后经“UASB+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治理:
2#车间主要用于阿昔洛韦环合、酯化、水解、精制、副产回收工序,产污环节主要为环合釜等;本次拟将投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废气GU2-2~Gu2-4、G2-5~G2-11、G2-17~G2-27污染物为粉尘、甲酸、硫酸、氯化氢、甲苯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U2-2~Gu2-4、G2-11、G2-25~G2-27收集后由“一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 G2-5~G2-6、G2-17~G2-24收集后由“两级水洗”处理后再经“RTO”处理达标后由25m高1#排气筒排放;G2-7~G2-10收集后由“一级碱洗”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3#车间主要用于阿昔洛韦酰化,产污工序为酰化釜等。废气G2-12~G2-16污染物主要为甲苯、醋酸、醋酐、粉尘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2-12~ G2-14、G2-16收集后由“二级水洗”处理后再经“RTO”处理达标后由30m高1#排气筒排放;G2-15收集后由“一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5#车间主要用于氟苯尼考酯化、游离1、游离2、氟化、水解2、精制工序。产污环节主要为酯化釜等;废气G3-5~G3-8、G3-14~G3-15、G3-19~G3-28污染物为粉尘、甲醇、甲苯、乙醇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3-5~G3-8、G3-14~G3-15、G3-19~G3-27收集后由“一级水洗”处理后再经“RTO”处理达标后由30m高1#排气筒排放; G3-28收集后由“一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7#车间主要用于氟苯尼考缩合、水解工序。产污环节主要为缩合釜等; 废气G3-2~G3-4污染物为粉尘、乙醇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3-2~G3-3收集后由“一级水洗”处理后再经“RTO”处理达标后由30m高1#排气筒排放;G3-4收集后由“两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9#车间主要用于阿昔洛韦加氢工序,产污环节为加氢釜等。本次拟将投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废气GU2-1、G2-1~G2-4污染物为甲醇、硫酸雾、粉尘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u2-1、G2-3收集后由“一级水洗”处理后再经“RTO”处理达标后由30m高1#排气筒排放;G2-4收集后由“一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G2-2收集后由“一级碱洗”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G2-1主要为加氢工段的过量的氢气,收集后由“一级水封+一级碱洗”处理后均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10#车间主要用于阿昔洛韦环合、酯化、水解、精制、副产回收工序及氟苯尼考拆分、环合工序。产污环节主要为环合釜等。本次拟将投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废气GU2-2~Gu2-4、G2-5~G2-11、G2-17~G2-27、GU3-2~Gu3-3、G3-9~G3-13、G3-16~G3-18污染物为粉尘、甲酸、硫酸、氯化氢、甲苯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U2-2~Gu2-4、G2-11、G2-25~G2-27、GU3-2~Gu3-3收集后由“一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 G2-5~G2-6、G2-17~G2-24收集后由“两级水洗”处理后再经“RTO”处理达标后由30m高1#排气筒排放;G3-9~G3-13、G3-17~G3-18收集后由“一级水洗”处理后再经“RTO”处理达标后由30m高1#排气筒排放;G2-7~G2-10收集后由“一级碱洗”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G3-16收集后由“一级酸洗”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11a#车间主要用于阿昔洛韦加氢。产污环节为加氢釜等。本次拟将投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废气GU2-1、G2-1~G2-4污染物为甲醇、硫酸雾、粉尘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u2-1、G2-3收集后由“一级水洗”处理后再经“RTO”处理达标后由30m高1#排气筒排放;G2-4收集后由“一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G2-2收集后由“一级碱洗”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G2-1主要为加氢工段的过量的氢气,收集后由“一级水封+一级碱洗”处理后均由15m高7#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16#车间主要用于氟苯尼考溴化、水解1工序。产污环节主要为溴化釜等; 废气GU3-1、G3-1污染物为粉尘、溴素、溴化氢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U3-1、G3-1收集后由“两级碱洗”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酒石酸车间主要用于酒石酸回收工序。产污环节主要为酸化釜等; 废气G3-29、G4-36~G4-39污染物为硫酸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3-29、G4-36~G4-38收集后由“一级碱洗”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G4-39收集后由“一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15#车间主要用于氯吡格雷生产线。产污环节为溴代釜等。本次拟将投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废气GU4-1~Gu4-3、G4-1~G4-35、G4-40~G4-42污染物为粉尘、溴化氢、氯仿、丁酮、丙酮等,按各工序废气理化性质分类:G4-2~G4-6、G4-8~G4-27、G4-31~G4-32、G4-34~G4-35、G4-40~G4-41收集后由“一级水洗”处理后再经“RTO”处理达标后由30m高1#排气筒排放;GU4-1~Gu4-3、G4-30、G4-33、G4-42收集后由“一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G4-1、G4-7、G4-28、G4-29收集后由“两级碱洗”处理后再经“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区、罐区及危废仓库:项目污水处理区加盖收集无组织废气,废气拟采用“一级水洗”预处理后接入RTO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排气筒排放。现有罐区一、罐区二储罐区,酸性废气经“一级碱洗”预处理后去“两级碱洗”处理达标后由3#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一级水洗”预处理后接入RTO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安装废气捕集管网,收集后经“一级水洗”预处理后接入RTO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治理:通过设备选型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设置隔声罩、减震垫,种植绿化等降噪措施,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治理:(1) 可焚烧物质由厂区焚烧炉自行焚烧处置,其他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均不外排。
5、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执行分区防控措施。对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库、危废暂存间、储罐区、污水处理池、事故池底部等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废水不混入雨水,进而渗透地下水,通过加强以上措施,本项目建设生产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6、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应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厂区总平面布置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在运行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选用较好的设备、精心设计、严格管理和强化操作人员的责任心;采用钢筋混凝土外壳与柔性人工衬层组合的刚性架空结构防渗;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维护及管理;设置事故池;加强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加强废物贮存风险防范;加强固废管理风险防范;加强事故处理二次污染的预防等。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符合“四不”要求;选址符合区域发展、环保等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符合“水、气、土十条”文件要求。项目所采用废气、废水处理工艺合理可行、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其中废水经治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的接管标准,废气经治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新增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可防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篇章等材料,项目的建设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漆凯文
联系电话:15295347393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515-88288808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南新区科城街道大数据产业园A-9幢
jskydjjf@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点击下载查看
二期项目(征求意见稿) 点击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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