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Regulation

保密SOP

  1、涵盖公司秘密及需控制知悉范围的员工个人信息

  1.1、公司秘密,指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

  1.1.1、技术秘密,指人们从经验中或技艺中得来的,能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工业中应用的技术信息、技术数据或技术知识。

  1.1.2、经营秘密,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情报,如供销计划、客户名单、产品价格、销售网络、招标投标的标底等资料。

  1.1.3、管理秘密,指组织生产和经营管理的秘密,特别是合理有效地管理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相互合作与协作,使生产与经营有效运行的经验性信息,如管理模式、公关技巧等。

  1.2、需控制知悉范围的员工个人信息,指员工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

  2.1、员工个人信息

  2.1.1、员工身份证相关信息,员工个人档案。

  2.1.2、员工家庭情况。

  2.1.3、员工身体疾病情况。

  2.1.4、员工个人的其他隐私。

  3、员工保密守则

  3.1、每位员工应严格要求自己,各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培训本部门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3.2、增强保密观念,在日常工作特别是涉外工作中严守企业秘密;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上级主管批准。

  3.3、凡属企业秘密事项,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泄露,也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3.4、严守职业操守,自觉不要向其他员工窥探或打听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秘密。

  3.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规定的受控文件、内部资料,携带外出、复印、转抄或外借以及口头交流。

  3.6、不准在私人交往的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不得在公司内传播及讨论尚未确定的事情。

  3.8、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4、责任与处罚

  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交纳成长金(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降薪、取消加薪资格、降职的处理。

  4.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后果或经济损失;

  4.1.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后果轻微的。

  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交纳成长金、降级、留厂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2.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秘密的;

  4.2.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公司秘密的;

  4.2.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2.4、泄露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公司秘密,产生一定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

  4.2.5、泄露或传播公司员工个人隐私,产生一定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

  4.2.6、其他严重违反公司保密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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